分为补贴类和奖励类两大类,均为后补助方式支持。
申请渠道:
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常年接受申报,定期组织审核。
备注:该扶持政策与广东省相关扶持政策联动。
省相关政策扶持方式:
新增孵化面积补助:上一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省财政再按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运营评价及后补助:孵化器参与省孵化器运营评价符合相关等级要求,并获得地级以上市财政补助的,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补助。
具体参见《关于印发<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 > 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