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科技厅受理或当年通过认定(含复审)的企业。(高企认定条件参考国家 2008 年相关文件
资助方式:
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当年申请并获广东省厅受理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市财政补助经费20万元。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当年通过高企认定(含复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请渠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留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方网站申报通知。
高新技术申报(含复审)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奖励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留意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方网站申报通知。